日前,省委书记楼阳生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研究省法学会改革工作,审议通过《山西省法学会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主要分为总体要求、改革措施和组织实施三部分。
总体要求
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三篇光辉文献”,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六个坚持”基本要求和“三统一”基本特征,着力推进法学会组织体系、工作机制、运行方式的创新。通过深化改革,将法学会建设成为紧跟党走在时代前列,更加坚强有力、更加充满活力的群团组织,更好地团结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为山西省在“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改革措施
共8个方面30条,是实施方案的主体部分,主要包括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学法律界思想基础;深化法学研究,推进法治智库体系建设;发挥自身优势,全面参与法治山西建设;加强人才培养,推动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发挥主渠道作用,深化法学学术交流合作;加强组织建设,做强基层夯实基础;坚持从严要求,调整优化职能配置等。特别是在《实施方案》中,明确进一步完善法学会领导管理体制,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将法学会工作与政法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充分发挥法学会作为政法战线重要组成部分的作用;全面推进所属研究会和各级法学会党建工作,以党建带群建,以党建促会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不断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加大咨询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建立健全参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法治领域的工作机制,当好党委和政府的“思想库”“智囊团”“人才库”;参与法学教育改革创新,加大法学研究领军人物、优秀法治人才的培养力度,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法学法律专家团队。
组织实施
强调改革要在山西省委的领导下,在省委政法委指导下进行,并对积极稳妥推进、统筹系统改革提出了要求,特别是要求各市、县党委政法委结合工作实际,出台相关规定,积极推动法学会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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