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由省法学会指导,省法学会市域社会治理研究会主办,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政治与法律教研部承办的“山西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太原召开。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永生,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副校长(副院长)薛勇民,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马俊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这次研讨会开得非常必要、非常及时,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是省法学会及研究会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我省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在全国走在了前列,特别是首家在省级层面出台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首家省级层面成立了市域社会治理研究会,受到了中央政法委的重点关注和肯定。
会议要求,研究会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握理论研究重点,聚焦解决市域范围社会治理突出问题,提升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公共安全风险、政治安全风险的水平,提升市域公共服务水平;要坚持目标导向,突出理论研究实效,通过深度调研,着眼社会治理需求、着眼制度建设,努力形成一批符合山西实际,富有山西特色,富于时代特征的制度成果;要坚持开放合作思维,强化理论研究交流,联动各方,凝聚智慧,为我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顶层设计和实务操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上,8位专家学者分别就市域社会治理实践与理论热点问题做了精彩发言并进行了充分交流。参会代表一致表示本次研讨会意义重大、收获颇丰,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市域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与探索,为法治山西、平安山西、山西之治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省委政法委有关处室和省法学会相关负责同志,以及来自省内高等院校专家学者、实务部门代表30余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