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0日上午,山西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太原召开。会议由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闫喜春同志主持,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全体委员,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秘书处和省法官惩戒工作办公室、省检察官惩戒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办法(试行)》,对1名法官、4名检察官的惩戒事项进行了审议。在听取当事检察官现场陈述自辩后,惩戒委员会进行了认真讨论并投票表决,作出了相关惩戒意见。这是我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成立以来首次对法官、检察官惩戒事项进行审议,也是我省建立纪检监察与法官检察官惩戒衔接机制后的首次实践,对建立程序严格、保障有力、处罚慎重的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落实错案责任倒查问责机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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