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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检察机关在环渤海经济区高质量协同发展中的使命担当
发布时间:2019.11.27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浅谈检察机关在环渤海经济区高质量协同发展中的使命担当

闫全书

环渤海经济区包括北京、天津、辽宁、河北、山西、山东以及内蒙古中部地区,面积达112万平方公里,人口2.6亿,是中国北方最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国际交往中心,在全国的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集聚、辐射、服务和带动作用,在北方经济的发展中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被经济学家誉为实现中国民族复兴的“三驾马车”之一①。在未来环渤海经济区高质量协同发展中,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必须牢记使命担当,聚焦主责主业,精准保驾护航。结合应县检察工作实践,对检察机关在环渤海经济区高质量协同发展中的使命担当进行了初步探讨。

一、把握服务需求,牢记检察机关在环渤海经济区高质量协同发展中的使命担当

(一)把握发展趋势,创新检察服务思维。

    作为中国区域经济的重要增长极,环渤海经济区备受关注。改革开放之初,全国首批14个沿海开放城市中有5个集中于此②。经过近40年的历练,特别是《环渤海地区发展纲要》③颁布后,环渤海经济区更是取得了长足发展。2017年,中国500强企业中有187家分布在这里④。目前,世界经济的发展和中国经济的发展已呈现出两大明显的趋势:一是世界经济的发展正在向“东移”,即由西欧移向东亚,由大西洋移向太平洋;二是中国经济的发展正在“北上”,即由南部的珠江三角洲北上到中部的长江三角洲,再进一步北上到北部的环渤海地区,或称之为“四河”(黄河、海河、滦河、辽河)三角洲。上述两大经济发展趋势的交汇点,正好是环渤海经济区。这种世界经济发展的“东移”和中国经济发展的“北上”,两者交汇的时机,是环渤海经济圈快速发展千载难逢的极好良机。⑤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环渤海经济区正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发挥两大自贸试验区的辐射带动作用,紧抓雄安新区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契机,在开放中以新的姿态闯荡世界。环渤海经济区的良好发展态势、强劲发展趋势,对检察机关的法律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检察机关务必“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法律监督工作实现新发展”⑥,认真落实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的“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板块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求;务必按照山西省委“六个破除”、“六个着力”、“六个坚持”基本要求,以服务环渤海经济区高质量协同发展大局为第一要务,对标一流,解放思想,创新思维,改进作风,精准把握检察机关服务环渤海经济区高质量协同发展的着力点、支撑点、突破点,努力在求实、求变、求新上实现新的突破,在服务环渤海经济区高质量协同发展的伟大实践中推动检察机关担当作为独当一面,牵引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更进一步。

(二)围绕需求导向,提升检察服务水平。

    针对制约环渤海经济区高质量协同发展的瓶颈问题,检察机关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性检察服务需求,有的放矢地提升检察机关服务环渤海经济区发展大局水平,以实际行动为环渤海经济区高质量协同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

1、精准扶贫,帮助群众“摘穷帽”。

环渤海经济区城乡差距过大。城市变化日新月异,农村的发展却较为缓慢,相对江浙闽粤等地区来说,环渤海经济区农村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更大,尤其在交通、电力、卫生、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更是如此⑦。因此,环渤海经济区的贫困人口也不少。随着扶贫攻坚仗的打响,应县人民检察院立足环渤海经济区扶贫现状特别是应县当地的扶贫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应县扶贫工作大局对检察机关的司法需求,以精准扶贫攻坚为支点,帮贫困群众挪穷窝、拔穷根、摘穷帽。与应县扶贫办联合出台《国家司法救助助力精准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2户贫困户进行了司法救助;为南马庄村16名贫困群众提供外出务工机会,为南马庄村、西辉耀村建设2座小型光伏发电站,为南马庄村打机井一眼,为西辉耀村改造自来水管道。为两个村32名慢病群众提供慢病救助服务。两个村105户扶贫对象全部脱贫。制定《关于开展“敬老爱幼、扶贫捐助”活动的实施意见》,对白马石敬老院14名五保老人和县八中(八小)55名特困学生进行了帮扶,送去了书包、鞋等慰问品,并捐款1万余元。走出了一条环渤海经济区检察机关服务“三农”、精准扶贫的新路。

2、围绕所需,服务民企促发展。

应县是传统的农业大县,又是世界吉尼斯纪录最高的木塔所在地。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农副产品、陶瓷、文旅产业成为全县的支柱产业,涌现出一大批民营企业家。面对新形势,十多年来,特别是应县人民检察院新一届党组组建以来,围绕应县县委、县政府在服务民营企业方面的司法需求,进一步加大服务应县经济高质量协同发展的力度,在服务环渤海地区高质量协同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去年以来,应县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方案》、《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关于加强联系协作共用服务企业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建立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绿色通道”,举办了民营企业家代表座谈会,为15家民营企业派去了法律工作者,义务提供法律服务。

3、发挥职能,重大风险抓防控。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要着力防范化解政治、意识形态、经济、科技、社会、外部环境、党的建设等领域的重大风险。环渤海经济区地处京畿要地、区位特殊,不仅首都北京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中责任重大,而且其他六省、市、自治区也要当好首都“护城河”。环渤海经济区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必须承担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保障责任。位于山西大同盆地南端的应县人民检察院同样不例外。应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要求,重温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及张军检察长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  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的讲话精神,对标了县委要求和司法需求,就应县人民检察院“如何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进行了深入探讨、积极作为。一是想得深、谋得实,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下功夫、见实效。提高站位、坚定信心、担当作为,建立全面的“问题清单”、精准的“落实清单”、明确的“责任清单”,压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责任。立足近期、着眼中期、放眼长期,努力做好检察环节应对长期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以及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近期、中期、长期工作统筹兼顾、有序衔接、稳步推进。客观分析应县县委、县政府实施“五大战略”,建设“三大基地”,实现“两个同步提升”目标任务过程中遇到的普遍性风险、区域性风险和突发性风险,结合检察工作职责,选准扫黑除恶、扶贫攻坚、公益诉讼、涉企案件、综合治理等突破口,勇于担当、敢于创新、精于落实,确保治安好、秩序好、环境好。二是瞄得准、打得掉,在发挥职能、惩治犯罪上下功夫、见实效。瞄准目标、重拳出击,依法精准打击容易引发重大风险的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安全稳定。重点严惩危害政治安全的犯罪、破坏意识形态安全的犯罪、破坏社会安全的犯罪、破坏经济安全的犯罪、破坏科技安全的犯罪、危害党的建设安全的职务犯罪。具体上,依法严惩在招商引资等过程中发生的犯罪,确保应县县委、县政府经济发展重大战略安全落地;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犯罪,金融领域犯罪,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邪教组织犯罪,利用网络实施的各类犯罪,各种非法出版犯罪,各类职务犯罪等,确保大局稳定、社会稳定、人心稳定。三是防得好、控得住,在法治引领、预防遏制上下功夫、见实效。在“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 、强化自身风险防范的基础上,不断提升防范化解社会风险的预警、掌控能力,重点要在法治引领、预防遏制上拿出硬措施、取得新成效。积极开展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经济犯罪,把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坚决防范经济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积极探索和创新新形势下化解群体性事件的新途径、新手段、新做法,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严防特定利益群体“维权”活动转化为社会稳定风险。抓住风险排查、矛盾化解、应急处置、请示报告四个关键环节完善防控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二、把握维稳需求,聚力检察机关在环渤海经济区高质量协同发展中的主责主业

环渤海经济区高质量协同发展,必须具备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实践中,聚力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责无旁贷、责任重大。

(一)聚焦深挖根治,打赢扫黑除恶攻坚仗。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维护环渤海经济区高质量协同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抓手。环渤海经济区各级检察机关聚焦“深挖根治”,强势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应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全国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部署、省委“十个进一步”、“十个不断强化”和朔州市委“六个进一步、六个再发力”要求以及应县县委和社会各界的维稳需求,“深挖根治”为目标,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攻坚行动,在环渤海经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展现应县检察机关的担当作为。
1提高站位,压实责任。

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坚持党的领导、提升政治站位、发挥政治优势,压实工作责任、科学调度协调、合力推进工作。累计召开党组会和专题会议21次、检委会3次、检察官联席会议3次,专门研究扫黑除恶工作或讨论涉恶案件;检察长与全院检察干警进行履责督导谈话1次;在全院组织扫黑除恶知识点专题考试2次。检察长亲自办理涉恶案件1件,副检察长亲自办理涉恶案件1件,副检察长出庭公诉1起案件。

2狠抓办案,依法惩治。

一是统筹兼顾,打好涉恶案件“攻坚仗”。累计办理15起涉黑涉恶案件,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24条。二是突出重点,打好源头治理“攻坚仗”。边扫边治边建不动摇,强化基层组织不动摇,创新社会治理不动摇,防止特殊人群被黑恶势力拉拢利用。三是延伸触角,打好平安建设“攻坚仗”。积极参与支持配合信访维稳、严打整治、安全治理等工作,努力配合公安等部门防范处理爆炸案事件、重大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组织开展了一次涉恶案件庭审观摩活动。

(二)聚焦公益诉讼,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环渤海经济区生态和环境问题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淡水资源缺乏——中国北方历来缺水,尤其是环渤海地区,严重缺水城市25个,占该地区城市总数的一半左右,北京、天津、青岛等大城市严重缺水,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是沙尘严重,环渤海地区处在地理环境比较脆弱的地带,是我国北方沙尘天气最为严重的地区,每年春季发生的沙尘暴都造成了环境质量的大幅度下降,因此环境吸引力略差。环渤海地区现状的资源环境负荷已处于过载状态,而且资源短缺常常同生态环境问题交织在一起。水资源严重不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成为今后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⑨。应县位于环渤海经济区山西省北部,属海河流域永定河水系,境内主要有五大峪口(北楼峪、大石峪、小石峪、茹越峪、马兰峪)、3条河流(桑干河、浑河、黄水河),其中桑干河在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南徐庄流出山西省境,在河北省怀来县朱管屯与洋河汇合称永定河,此后流经河北省和北京市,在天津市汇入海河流入渤海。全县人均占有水资源量380立方米,为全国平均数的16%、全省平均数的39%⑩。尽管采取“引(黄河水)、蓄、治、调、节、保”等措施,依然难以改变全县水资源缺乏的现状,成为环渤海地区缺水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生态环境部在环渤海地区开展陆源污染治理、海域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范四大攻坚行动围绕应县生态建设大局,应县人民检察院在认真学习借鉴河北、天津、辽宁、山东四地检察机关《关于建立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本土”公益诉讼办案和跨领域、跨地区公益诉讼协作力度,让生态环境更环保、更舒适、更美丽。制定了《关于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开展打击露天烧制煤矸石、河道生态保护、清理垃圾围城现象、彻查饮用水源地污染、根治养殖污染、护佑国宝木塔、食药领域、网络餐饮等8个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共收集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7件;办理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出让、国有财产、英烈保护五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78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6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收回土地出让金523万元。7个乡政府和9个单位不依法履职采取了诉前发出检察建议的措施,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件;对18个单位不依法履职案件立案审查18件。向县政府提交了《关于小石峪河金城镇河段环境污染的调查报告》、《关于饮用水水源地污染和小区水溢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调查报告》。收到了助力生态环境部环渤海地区四大攻坚行动、打好防止污染攻坚战的良好效果。

(三)聚焦维护稳定,打造法律监督“升级版”。

聚焦维护环渤海经济区高质量协同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打造应县检察工作“升级版”,“赶考”新时代,探索新思路,落实新要求,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升法律监督整体水平。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着力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全面贯彻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政策,扎实推进民事行政、控告申诉等检察业务工作,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持续提高检察建议的规范性和精准度,努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四个轮子”协同运转、提档升级。去年以来批捕108179人,不捕2548人;起诉168226人,不诉32 49人;办理监委移送案件4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13人、撤案24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22人,追捕后起诉4人,抗诉10件。在山西省朔州市检察院组织的2018六县(区、市)业务考核中,应县院综合排名第一,其中被考核的8项业务中有6项全市第一、2项全市第二。同时,根据省委政法委的部署,应县人民检察院已经实现了全部刑事案件在206系统中流转。目前已流转办理历史案件(试运行期间试操作的已结案的案件)27件、新案件(与实际同步的案件)67件。法律监督水平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

三、把握民生需求,延伸检察机关在环渤海经济区高质量协同发展中的工作触角

环渤海经济区的高质量协同发展的终极目标是保障民生,提高域内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围绕这一目标,检察机关务必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进一步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 延伸工作触角,依法维护和保障民生,聚力民生检察再升级,着力打造民生“检察品牌”,让执法为民更真实、更具体、更完美,在环渤海经济区高质量协同发展中夯实群众基础、满足群众期盼、做到群众满意。

(一)打造平台,维护民生面对面。

应县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主要接收公安移送案件、法院送达文书、涉案财物等,接待律师和当事人,接受群众控告、申诉,办理控告、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国家司法救助、民事行政案件申诉、其他信访、法律咨询等事项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重要案件信息公开、法律文书公开三个大项的案件信息,接受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人民监督员监督诉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等,面对面执法办案、维护民生。今年以来,面对面受理公安报捕案件5766人、移送起诉案件6187人(去年受理公安报捕案件106189人、移送起诉案件154230人)。12309平台20187月正式启用,已受理控告案件45件、申诉案件17件,提供司法救助510人,发放救助款2万元,发出释法说理书30余件。召开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座谈会,加强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与检察工作衔接等工作,以及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发力社会治理创新,确保民生安全。“两微一端”、抖音、《不忘立党初心•牢记为民使命》道德讲堂等维护民生公众平台受到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商黎光同志的高度评价。

(二)立足乡村,贴近“三农”护民生。

围绕服务环渤海经济区高质量协同发展的民生保障需要,聚焦应县群众对检察机关的司法需求,倾力打造农业大县保障民生“检察品牌”。以12个乡镇检察室为支点,立足乡镇,深入农村,服务“三农”,保障民生。制定了《乡镇检察工作室管理办法》、《乡镇检察工作室工作规范》、《乡镇检察工作室细则》、《乡镇检察工作室目标考核细则》;走访了100多个行政村,接待了300余人次群众来访;举办了38次法律知识宣传讲座,发放了4000余份各种宣传资料,受教育群众达10000余人次;向应县公安机关发出1份《检察建议书》,收集到50多条群众意见建议。以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行先试活动为载体,推进矛盾多元化解,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化解处理矛盾纠纷80余起。大黄巍乡检察室通过与派出所、矛盾调解中心联合,化解村民纠纷15起;下马峪乡检察室化解纠纷8起;南泉乡检察室化解矛盾纠纷9起;义井乡检察室联络员为该乡部分农村水费纠纷问题上下奔走,对包井人恶意哄抬水价、操控水价的行为进行了制止,并召集所有包井人公开竞争、确定水价,避免了村霸、水霸情况的发生,保护了群众利益。杏寨乡检察室联络员针对“低保、危房改造”等热点问题,积极商请有关职能部门,巡访座谈、查阅资料、会议听证、现场监督,受到了农民的好评。
(作者系山西省朔州市应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员额检察官)

注:

①刘志芳、刘志琰、王娟:《环渤海地区经济发展分析》(学术文献共享网)

②中国商务新闻网:《环渤海经济区以开放之姿拥抱世界》(2018920日)

③证券时报网:《李克强:签批环渤海发展纲要》(2015108日)

④中国商务新闻网:《环渤海经济区以开放之姿拥抱世界》(2018920日)

⑤北京市国际经济贸易研究所情报中心:《关于环渤海经济区有关问题讲座的几点建议》(2006831日)

⑥《检察日报》系列评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法律监督工作实现新发展》(2019715日)

⑦赵雄伟、李志祥:《环渤海经济区农村经济发展研究》

⑧刘志芳、刘志琰、王娟:《环渤海地区经济发展分析》(学术文献共享网)

⑨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毛汉英、余丹林:《环渤海地区区域承载力研究》

⑩《应县生态水系工程情况汇报》

⑪央视财经网:《生态环境部:将在环渤海地区开展四大攻坚行动》(201811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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