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
以法治力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8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主要举措及阶段性成效进行了集中通报。
通报显示,自今年2月起,最高检组织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各地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以法治力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今年上半年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2万人,同比上升36.5%。
强化指导压实工作责任
对收集到的各类可能涉及趋利性执法司法的1300余条线索逐条分析研判,将核查筛选出的24件重点案件,分三批交相关省级院办理;
对跟踪审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5件交办案件,最高检派出工作组分赴江西、云南、甘肃、内蒙古等地现场阅卷、督导办理:
……
专项行动中,最高检以机制建设为抓手,对趋利性执法司法行为进行整治。在最高检有力推动下,重点案件涉及的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交办督办工作进展顺利,部分案件已经得到纠正,问题得到解决,取得良好效果。
通报显示,最高检下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后,各地检察机关聚焦专项行动工作重点,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最高检关于把“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的要求,大多数省级院检察长亲自担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组织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最高检切实加强督促指导,于3月、6月分别组织召开全国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题培训会议、专项行动推进会,进一步明确专项行动重点工作方向、提出具体要求。
最高检派调研组深入9省份详细了解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就发现的突出问题向各省级院检察长制发工作提示函、向各省级院下发工作通知,持续促进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浙江、四川、辽宁等地成立以省级检察院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把“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
提升涉企办案监督质效
以法之力,护企前行。
各级检察机关坚持问需企业,“有呼即应、无事不扰”。最高检赴全国工商联、国家发改委走访调研,就整治趋利性执法司法、民营经济促进法等重点问题座谈交流、发现线索、凝聚共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联合省国资委组织开展国企领域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加强检企良性互动,提升国有企业廉洁建设质效。上海检察机关深入辖区产业园区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法治需求,从金融创新、知识产权、网络安全、犯罪预防等多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专项行动中,各级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涉企非法高利放贷、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涉黑恶犯罪,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法律监督,加大对涉企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力度,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最高检对涉及矿产资源企业的云南张某某等人涉黑案、涉及玉器企业经营的河南符某某等人涉恶案进行督办。重庆检察机关深挖虚假诉讼、违法执行等背后的涉企司法渎职行为,对滥用职权、枉法裁判造成涉案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立案侦查。
此外,各级检察机关针对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强化法律监督,加大对涉企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力度,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审查案件事实,通过数据引领、重点审查等方式全面排查虚假诉讼案件线索,提升企业信心和“安全感”。推动涉企罚款系统治理方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会同法院、市场监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研究会商形成会议纪要,统一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三小”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减轻处罚裁量标准。
护航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新质生产力的显著特点是创新,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专项行动中,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强化融合履职理念,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全方位、全链条的检察保护,切实护航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为持续推进落实知识产权案件“一案四查”等综合履职机制,全国检察机关坚持在办案过程中同步审查是否有涉刑事犯罪、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和公益诉讼线索,善于发现“案中案”,今年上半年办理知识产权案件过程中开展综合履职1500余件,占比达到25.6%。北京市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侵害计算机域名纠纷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过程中,发现案外人伪造涉案域名持有人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对外售卖,涉嫌犯罪,及时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科技创新、数字经济、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复杂多样的知识产权侵权情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全国首例人工智能芯片领域侵犯商业秘密案时,多次走访权利人公司,与鉴定人研商解决鉴定难题,最终提起公诉。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某制造业公司被侵犯商业秘密案时,引入新材料行业的“技术调查官”,判断该公司铜合金生产线布局规划是否构成商业秘密点,以“技术+法律”推进知识产权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
在坚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同时,全国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持续推动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惩治工作,今年上半年针对涉及虚假诉讼的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提出监督意见340余件,立案办理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80件;推动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部分案件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
“检察护企”,重在“护”、要在“实”。
据悉,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依法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产权司法保护,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健全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持续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
(本报北京8月8日讯记者董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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