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朔城区人民法院开展“新春学习周”活动,对我院陆续修订、制定的包括审判执行管理、综合行政管理、人事组织管理在内的多项规章制度进行集中学习,以此增强全院干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对标先进,拉高标杆,以制度规范队伍建设,以制度提升审执质效,以制度推动工作高效开展。
2月27日,“新春学习周”第一期开讲,为进一步完善审判权力运行监督管理机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由审管办副主任李晓丹讲解《朔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落实案件阅核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
李晓丹围绕《朔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落实案件阅核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十条内容进行解读,并以图文并茂、案例分析的方式重点解释了“因案”阅核范围、“因人”阅核范围、不阅核案件范围、阅核方式、阅核时间节点、案件阅核意见处理等,并就《案件阅核制数据统计表》的报送提出要求。
通过此次学习会,全院干警对阅核制的重要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表示今后在制度的贯彻落实中将不断学习消化,着力发现解决影响和制约阅核制实施的问题,促进阅核制在我院全面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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