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守护绿水青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与使命。为增强广大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8月15日上午,山阴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何磊带领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多名干警,开展了以“保护山阴生态环境,共建美好绿色家园”为主题的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
干警们向往来群众分发宣传彩页,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讲解关于生态日设立的意义、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通过结合具体案件实例,引导群众进一步树立起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
本次活动中,法院干警耐心为群众答疑解惑,切实增强了辖区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出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现场答疑1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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