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高端论坛在上海政法学院上合培训基地举行
4月18日,第二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高端论坛在上海政法学院上合培训基地举行。本次论坛由上海市法学会、上海政法学院、国际商会上海代表处联合主办,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承办。论坛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际合作局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与支持。本次论坛的主题为海外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与法律保障。
来自国际、国内相关机构或组织的官员,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本市法学院校、政府法制部门、司法实务部门、法律服务机构、新闻媒体、部分外省市代表参加了论坛。
开幕式上,上海政法学院校长、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会长刘晓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盛勇强,国际商会仲裁院副主席鲍其安,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施伟东致辞。
施伟东副会长表示,举办此次论坛,加强各国法学法律界的对话与交流,探索国际投资争议解决的最优方案,寻求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问题上达成最大共识,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保障。
他指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高端论坛是一个开放对话的平台,希望更多的法学法律界人士参与“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真诚地邀请更多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学法律界人士参与论坛;“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高端论坛是一个务实笃行的平台,希望通过论坛的举办,引领国内外的法学法律界专家学者共同关注“一带一路”建设,开展具有针对性、实操性的研究,为争议解决提供便利、支持、服务;“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高端论坛是一个创新研究的平台,希望世界各国的专家学者可以在这一领域内进行开拓性、创新性研究,从法律的视角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新思路、新创见。
主旨发言阶段,英国国际法院管理协会主席马克·比尔,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受访专家罗培新,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作了精彩的演讲。
英国国际法院管理协会主席马克·比尔表示,中国是世界上技术方面最先进的国家之一,可以向世界展示技术,可以怎么样把世界变得更好、更安全,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和智能合约的应用,将有助解决“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履约困难,保护整个世界贸易。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受访专家罗培新指出,对待营商环境评估要有三个立足点。第一,要有国际视野,真诚地尊重世行的价值观和方法论。第二,要立足中国的现实国情和现实的需求来推进这项工作,要立足世行同时要超越世行,解决当下的问题。第三,所有的法律人都要共同致力于构建一套法理正当、技术理性和规范严谨的制度体系,来全面支撑中国未来的经济。
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从微观、中观、宏观三个不同的角度,分析了“一带一路”相关法律环境创造的重要性。它需要相关国家的双边努力,需要相关区域的共同努力,也需要在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律救济、争端解决等一系列方面的努力。
“一带一路”倡议与全球治理议题的研讨由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倪受彬主持。
金杜律师事务所国际争端解决研究院主任扬帆表示,“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纠纷会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可以通过有效的仲裁条款来保护境外的投资,要选择最适宜的仲裁地和仲裁规则,灵活运用调解和其他的ADR。
俄罗斯联邦总统直属国民经济与管理学院法学院主任奥列格·扎伊采夫就与中国的大学进行合作谈了自己的想法。他相信“一带一路”倡议是非常好的机遇,可以培养具有新理念的法律人才,助力“一带一路”的实施。
在评议环节,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沈秋明认为,将来要有一个多元化的解决机制来解决相关争端,需要专门设立一个争端解决机构。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合作组织研究院院长袁胜育表示,“一带一路”建设所面临的挑战,包括文化的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法律、政治制度的不同等等,“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对于创新全球经济治理模式一定会做出它应有的贡献。
海外投资规则与“一带一路”倡议阶段的研讨由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宋晓燕主持。牛津大学东方学院副教授马修·伊利肯定了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成就,同时指出我们需要了解中国法律,更需要去了解海外法律。
中投丝路首席执行官、纽约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马文彦回顾了数字丝绸之路的背景,分析了数字丝绸之路的现状。谈及新经济,他认为所有国家都想进行经济转型,多与中国在数字经济上连接,有助于完成数字经济的转型。
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国立法律大学国际商法教研室教师舍尔扎德·霍吉穆拉托瓦介绍了乌兹别克斯坦的营商环境,希望借助“一带一路”吸引更多的国际投资,加强国际间的合作。
在评议环节,招商集团原总法律顾问、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会长王春阁进行了相关总结,他认为走出去仍面临很大风险,缺人、缺经验,国际贸易形势不太好,现在已经产生了不少投资的纠纷,亟需仲裁机构进行调解,需要法学法律界提供法律服务保障。缅甸德信(缅甸)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曾勤博就上述发言的问题联系到了缅甸自身的实际,分享了缅甸在这些问题上的应对措施与经验。
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理事石俭平认为,现在ICSID机制也遭到了很多批评,包括欧盟也建设自己的投资法院、投资法庭,还有调解争端解决也纳入到东道国的争端解决形式当中,也许中国未来可以倡导建立属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专属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副会长陈峰对会议探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表示“一带一路”倡议一定会越来越好,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过程当中海外投资以及多边投资争端机制会越来越完善,越来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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