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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大代表风采】田亚欣:大槐树下好法官
发布时间:2022.11.02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9月14日,在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楼的一间办公室内,田亚欣端坐于办公桌前,若有所思地翻阅着一份民事调解书。在确认无误后,她将调解书装订好盖上公章,整齐地放在办公桌上,然后收拾好案卷准备去开庭。
  今年50岁的田亚欣是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1993年从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后的她来到洪洞县法院工作,一干就是29年。29年来,她耐心调解每一个案件,用温情和爱心去化解每一起家事纠纷,赢得了社会肯定,被群众亲切地称为“群众知心人”“大槐树下好法官”“平安使者”。
  2013年,田亚欣担任洪洞县人民法院甘亭法庭庭长,面对当时群众法治观念淡薄的状况,她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组织甘亭镇、曲亭镇、淹底乡的91个行政村的村“两委”干部、民调员与法庭建成联合维权网络,把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身边。她用最朴实、最接地气的方式办案,潜移默化地引导当事人进行良性诉讼,为当事人“解法结”“了心结”,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事事有回应、纠纷有人解”,辖区诉源治理取得了明显效果。
  “判决不是终点、为当事人‘解法结’,审判工作才算画上句号。”在民事案件调解中,田亚欣率先推行“附判决主文”的调解书,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因调解的让步而有丝毫的损失。她的这一举措,使所办民事案件的主动履行率连年达到90%以上。
  作为一名女法官,田亚欣充分利用全国法院家事审判改革与全国妇联改革的契机,率先在辖区与基层妇联联合构建起了村级妇幼维权服务网络,开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接受法律咨询,开展了由1名法官、1名心理咨询师和10名维权志愿者联合服务一个村的维权服务活动,给广大妇女、儿童、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帮助。她还根据不同受众人群,分类编写了讲座教材,发放给群众。特别是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后,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担任13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被临汾市妇联、市教育局聘任为“家校平安”公益项目专家。
  在工作实践中,田亚欣不仅注重公正审判,更注重让审判理念走到前面。今年3月30日,田亚欣处理了一起以“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向二审法院上诉的案件。原告王先生由于身体状况特殊,一审未能参加庭审,为了给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便利,让弱势群体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田亚欣选择巡回开庭,把庭审开在了当事人家门口。经过3个多小时的庭审,当事人当面举证、质证,基本查明了案件事实:被告张女士作为王先生的配偶,在王先生患重大疾病前后,多次转移大额银行存款,导致丈夫后续治疗费用没了着落,从而引发了纠纷。
  经深思熟虑,田亚欣多次向张女士析理释法,耐心讲解夫妻“守望相助”的重要性,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来化解矛盾纠纷。在田亚欣的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张女士返还王先生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并用于其看病治疗,履行扶助义务,更好保障了夫妻弱势一方的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
  针对该案,田亚欣感言:“作为基层法官,我们要多一分耐心,多设身处地着想,让他们理解这并不是原告起诉的最终目的,要把双方的积怨逐渐化解,而不是简单地一判了之。很多案件我们都需要以‘法、理、情’为突破口,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让每一位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才是检验法官工作好坏的标尺。如今,田亚欣仍然每天重复着开庭、下乡、调解等工作,用自己的真情和汗水,打理着千家万户的难理之事。近年来,她当选了中国妇女十二大代表,先后荣获了“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双百政法英模”“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山西省平安山西建设先进个人”“山西省五一巾帼标兵”等称号。今年,她又当选为二十大代表。
  面对荣誉,田亚欣表示:“百姓的难题就是我工作的主题。下一步,我将以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人民法官的初心和使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法律服务;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真真切切地付诸在行动上,全身心投入工作,化荣誉为动力,接续扛起肩上法者之责,为基层善治贡献自己更新、更实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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