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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刑事司法改革全过程各方面
发布时间:2022.09.24    新闻来源:中国长安网   浏览次数:

新时代中国刑事司法改革发展与展望研讨会在京召开应勇强调

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

贯穿刑事司法改革全过程各方面

9月24日,新时代中国刑事司法改革发展与展望研讨会在京召开。

新时代中国刑事司法改革发展与展望研讨会9月24日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应勇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强调,要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刑事司法改革全过程各方面,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立”“破”并举,确保刑事司法改革创新发展、行稳致远,不断推动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主持开幕式。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训秋,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憬宏,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孙茂利,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熊选国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出席研讨会,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作研讨会主旨发言。

应勇指出,刑事司法制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程度和人权保障水平的基本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刑事司法改革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顶层设计,新时代刑事司法改革取得历史性进展,党对刑事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有力,刑事诉讼制度更加完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应勇表示,检察机关履职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是新时代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参与者、积极推动者。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检察机关探索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实现了新时代检察工作职能重塑、机构重组、机制重构,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的权力运行机制更加健全,取得了一系列刑事司法改革的“检察成果”:实行刑事检察“捕诉一体”监督办案机制,开辟深化检察司法改革发展新路径;着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模式转型;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良好环境;推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创设监狱巡回检察制度,促进刑事诉讼监督制度发展完善;创新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保护企业产权和经济发展势能;制发落实最高检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做实诉源治理;创设“案-件比”检察办案质效评价标准,减少人民群众诉累,等等。

“创新永无止境,改革未有穷期。”应勇强调,在深化刑事司法改革的新征程上,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改革全过程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改革正确政治方向;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满意作为评判改革成效的根本标准,确保改革充分彰显司法为民理念;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改革置于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确保刑事司法制度充分发挥应有功能作用;必须毫不动摇坚持“立”“破”并举,不断巩固、深化已有改革成果,与时俱进提出新思路、新举措,确保改革创新发展、行稳致远。各级检察机关要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有序、积极稳妥推进刑事司法改革,努力以更大改革实效,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最高检二级大检察官万春、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志杰,最高法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二级大法官胡云腾,北京市检察院原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敬大力分别参加研讨会有关活动。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联合举办。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相关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的专家学者等参加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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