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上午,朔州市法学会召开专题学习会议,会议由秘书长陈美生主持,全体人员参加,同时市委宣传部胡月列席了会议。
会上,秘书长陈美生领学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二章“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随后部门负责人戎占海、安戈,工作人员曹志芳、杨娜就学习内容依次作交流研讨发言。
秘书长陈美生在学习中指出,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自觉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对于法学会机关准确定位,充分履职,更好发挥法学会机关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们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切实维护党对法学会工作政治、思想、组织领导的统一,正确处理党对法学会工作领导的几个关系。
最后,秘书长陈美生对本次专题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强调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绝对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会工作最鲜明的特征,也是最大的政治优势。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团结奋斗,奋力推进法学会工作全方位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法学会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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