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主持人:
根据《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成果结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课题结项成果截止时间:2022年8月30日。
二、申请结项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2021年度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成果结项申请书1份(附后),请下载填写。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2021年度山西省法学会课题研究成果申请鉴定报告(活页),打印1份装订在结项申请书后。另将成果鉴定报告(活页)单独打印一式5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一式3份及电子版,请按A4纸大小装订成册。其中2份仅需在封面写明课题成果名称,不得出现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身份、课题立项编号及所在单位等相关信息,另外1份成果请注明相关信息。课题研究成果应以完整的研究报告形式报送山西省法学会,阶段性成果如发表的论文等可以附件形式同时报送。
(四)从课题结项报告中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问题导向,侧重对策建议,选取最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部分形成意见和建议(3500字左右)。提交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文风朴实,语言精炼。省法学会将择优以《专报》形式报送有关部门、人员,推动法学法律工作者为我省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五)结项申请书、最终研究成果及成果申请鉴定报告(活页)、成果专报的电子文本发送至sxsfxh@sina.com。文件名为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
三、需要延期提交成果的课题,于8月30日前提交延期申请。未按期提交研究成果并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视为不合格。
因课题主持人申请延期而导致成果鉴定时间推迟、不能在下一年省法学会课题申报公告发布前取得结项证书的,不能参加下一年的山西省法学会课题申报。
四、省法学会将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的,向课题主持人寄发结项证书。评审结果将于年底前在山西省法学会官方网站公布。
五、结项材料请寄至: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 山西省法学会研究部(邮编:030001)。
联 系 人:安 君 王馨雁
联系电话:0351-5228830
附件:
1、2021年度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成果结项申请书.doc
2、2021年度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成果申请鉴定报告(活页).doc
山西省法学会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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