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 | 山西省法学会 | 朔州市人民政府    今天是: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  联系我们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法学研究 - 成果展示
推进“放管服效”提升服务品质——第一批 “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在全省范围落实
发布时间:2019.04.23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推进“放管服效”提升服务品质

——第一批 “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在全省范围落实

         为大力推进公证领域“放管服效”改革,不断提升公证服务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新需求和新期待,从91日起,包括出生公证、学历学位公证等48项公证事项,我省将实行当事人办证“最多跑一次”。
  公证申请人可事前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公布的公证机构咨询电话或微信公众号等,进行业务咨询、预约办证时间。在证明材料齐备的情况下,到公证处现场“只跑一次”即可完成相关手续。公证机构实行首问负责制,最先接待当事人公证申请或咨询的公证人员,将全权负责为当事人办理或引导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对于具备受理条件的一律即时受理;具备出证条件的,快速签发快速出证,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站办结”。对情况复杂需审查核实、不能当日办结的事项,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需要提供邮寄送达公证书服务。通过开展事前咨询和事后邮寄送达等延伸服务,确保实现当事人“最多跑一次”。此外,公证机构还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开辟了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积极提供公证法律援助。通过完善和实施便民化改革各项配套措施,使公证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据了解,下一步,省司法厅将进一步改进公证便民服务配套措施,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大力推广“互联网+公证”,以“12348山西法网”平台建设为依托,逐步推动公证事项由线下向线上转移,让人民群众通过网络及手机客户端,即可实现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缴费等在线公证流程,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多样的公证法律服务。推进数据共享,加强与公安、法院、工商、民政、教育、不动产登记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跨部门信息互联共享,进一步畅通公证人员调查取证及核实渠道,缩短办结时限,真正“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群众享受更加便捷、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逐步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在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通过不断改进信息技术,向科技要战斗力、要生产力,逐步扩大“只跑一次”事项范围,成熟一项公布一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力争让人民群众在公证便民化改革中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相关链接:“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
  1.出生公证;2.无犯罪记录公证;3.亲属关系公证(注:非继承类);4.曾用名公证;5.生存公证;6.死亡公证;7.住所地(居住地)公证;8.未婚公证(注: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者);9.已婚公证;10.国籍公证;11.监护公证(注:未成年人法定监护);12.户籍注销公证;13.国内学历、学位公证;14.出生医学证明公证;15.居民身份证公证;16.居民户口簿公证;17.护照公证;18.常住人口登记卡公证;19.户籍注销证明公证(注:非因死亡注销户籍);20.结婚证公证;21.离婚证公证;22.驾驶证公证;23.毕业证、学位证公证;24.成绩单公证;25.在读证明公证;26.会考证公证;27.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公证;28.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公证;29.实习证明公证;30.资格、等级证书公证;31.派遣函公证;32.在职证明公证;33.经历(简历)证明公证;34.退休证公证;35.收入证明公证;36.存款证明(存折、存单)公证;37.银行账户对账单公证;38.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公证;39.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公证;40.体检表(体检报告)公证;41.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公证;42.营业执照公证;43.法人(非法人组织)资格公证;44.文书的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公证;45.文书的译本与原本相符公证;46.未婚(未再婚)声明公证;47.同意未成年人出国声明公证;48.未成年人出国委托监护公证。

 
 
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朔州市法学会   www.szfx.org.cn/   2006-2024  版权所有
地址(ADD):朔州市长宁街5号检察院四层法学会    联系电话(TEL):0349-2169711   传真(FAX):0349-2169711
E-MAIL:szzfbjb@126.com   备案号:晋ICP备09012678号   技术支持:朔州法学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