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法学会专题学习《信访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深入推进《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着力构建法治信访,近日,市法学会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条例》,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参加学习。
会上,办公室主任戎占海领学《条例》原文,并对《条例》出台的背景及意义、主要内容、新时代信访工作地位作用和原则要求、党领导下的信访工作体制、信访事项处理程序、对信访人信访行为的规范等方面,进行研读,对《条例》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运用,进行了重点剖析解读,确保吃透精髓要义、掌握主要内容、明确工作要求。秘书长陈美生做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总结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抓紧抓实《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切实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原则和要求,用好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机制,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增强法律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法学法律工作者为民工作水平;要全力抓好《条例》宣传贯彻,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要加大普法力度,通过务实有效的宣传,让广大群众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要注重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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