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法学会积极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普法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5月15日,是第三十二个全国助残日,为进一步营造扶残助残氛围,树立残疾人自强自立进取精神,提高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朔州市法学会与残联、工会、妇联、团委在朔城区特殊教育学校开展了我市第三十二个“全国助残日”集中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市、区两级法学会与残联、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共同为朔城区特殊教育学校学生送上了一本本散发着墨香的书籍,观看了孩子们表演的啦啦操等文艺节目。活动还组织孩子们观看了电影,游览了金沙植物园,瞻仰了塞北革命纪念馆,进行了爱国主义教育,在朔州市图书馆进行了阅读活动。法学法律志愿者们通过在学校门口设置法律服务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对过往师生、群众开展面对面法律咨询服务,重点宣传讲解《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朔州市法律服务明白纸》,了解残疾人存在的法律需求,为下步针对性普法和开展法律服务提供依据。
本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册,发放法律援助服务卡200余张,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便民服务达200余人次,现场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1件,该市各乡镇法律服务站根据各自实际,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走上街头、走进村庄,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展板、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进行走访慰问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残疾人法制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出尊残、爱残、护残、助残的良好氛围,受到广大残疾人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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