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为做好2022年度法学研究课题工作,现将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及政法工作重点,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亟需解决的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课题研究,推进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创新,不断形成理论上站得住、实践中能管用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推动我省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及更高水平的平安山西、法治山西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课题内容
(一)申报课题分类:2022年度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二)课题研究内容:申报课题的题目应从《2022年度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申报指南》中选定。其中,申报课题可对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题目文字做适当修改,但不能改变题目主要研究方向。
(三)课题资助经费: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8000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5000元。课题立项后,按规定比例拨付经费到单位账户。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法学研究能力,对申请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并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二)申请重点课题,申请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法律实务部门副处级以上职务;申请一般课题,申请人原则上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法律实务部门副处级以上职务。
(三)申请人作为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的课题不超过两个。
(四)课题组成员应包括法学研究学者和实务部门专家,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联合攻关。
四、研究期限
课题完成时间为一年,自立项之日起计算。申请人自行填写完成时间为一年以上的,按不合格申请处理。
五、课题实施
(一)课题实施实行面向全省公开招标,省法学会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后,择优立项。
(二)课题立项结果在省法学会网站公布,获准立项的,课题主持人完成立项手续,省法学会向课题主持人发放立项通知书。
(三)省法学会对年度课题统一组织结项。由结项评审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鉴定,鉴定验收合格后予以结项;结项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四)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所在单位应履行相关课题管理职责。
五、课题成果
(一)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鼓励以决策咨询报告为课题的阶段性成果。
(二)成果字数:重点课题不少于3万字,一般课题不少于2万字。
(三)成果要报:课题在结项时应向省法学会提交1篇3000字左右得研究成果要报。
(四)课题结项时需提交一份成果的核心内容用于公开出版,字数1万字左右。
五、申请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遵守《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课题经费一并追回。
(三)不得以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课题,不得以已承担或正承担国家和省部级相同研究内容的课题重复申请,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六、申请办法
(一)课题申请人下载并填写《2022年度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和《内容评审活页》,以Word文档的形式发至sxsfxh@sina.com,邮件名称为:申请人+学科+课题名称。只需邮件发送电子版申请书,无需寄纸质版。
(二)课题申请人仔细阅读申请书中的填表说明,按照《2022年度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指南》和《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2022年度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和《内容评审活页》。
(三)本年度课题申报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积极组织动员申报,对课题申报工作进行指导。我会将在课题立项公告后,及时通知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
(五)为了方便申请人申报,申请时暂不需要所在单位、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经评审确定立项后,由立项课题的申请人按照我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和所在单位及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联系人:安 君 王馨雁
联系电话:0351-5228830
Email:sxsfxh@sina.com
附件:
1、2022年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指南.docx
2、山西省法学会课题管理办法.doc
3、2022年度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doc
4、内容评审活页.doc
山西省法学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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