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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关注点”呵护民生民利 ——右玉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强势发力显现成效
发布时间:2022.04.20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找准“关注点”呵护民生民利

——右玉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强势发力显现成效


本着“人民群众的关注点在哪儿,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就在哪儿”的服务理念,右玉县检察院为政府解决公益方面的棘手难题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近日,该院办理的《右玉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典型案例,此类案件全国检察机关仅7例入选。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该院坚持将教育整顿与业务工作协同推进。在完成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各项任务的同时,该院第三检察部率先发力,将公益诉讼作为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保障民生民利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把公益诉讼与守护绿水青山、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等有机结合,突出办理了一批事关民生民利的公益诉讼案件。


用检察担当守护美丽环境


  为积极践行“两山理论”,守护美丽宜居环境,右玉县检察院对王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依法向右玉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王某某等人涉嫌污染环境案,由朔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市检察院移交该院审查起诉。经审查,王某某等人违反国家规定,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工人进行非法拆解处置废旧铅酸电瓶炼制铅锭、排放倾倒危险废物等污染环境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将该案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为不贻误期限,高质高效办理好案件,该院第三检察部办案人员提前熟悉案情、研究法律适用问题并起草相关文书,在案管部门受理案件的当日,就将该案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受理立案,并发布诉前公告。


  立案后,办案人员又与第一检察部密切沟通,认真阅卷,收集参阅相关案例,查找相关法律规定,围绕拟提起的诉讼请求,制定了详细的取证计划。办案人员多次赴案发现场、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右玉分局及涉案废物处置单位、鉴定机构全面调取相关证据材料。


  同时,加班加点研究案情、撰写文书,把教育整顿激发的工作热情充分体现到司法办案中,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及时将案件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王某某等人赔偿应急处置、环境修复、鉴定评估等费用,并支付相应惩罚性赔偿,彰显守护人民美好家园的检察态度。


  目前,该案已开庭,并将于近日宣判。


以贴心理念维护食药安全


  4月27日,右玉县检察院对刘某某销售假药案拟作出不起诉决定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员作为听证员,人民监督员进行全过程监督。


  会上,刑事案件承办人对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了说明,并对拟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进行了阐述;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承办人对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情况,拟提起的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公开道歉等诉讼请求及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了阐述说明。


  参加听证会的听证员和各方代表均对案件承办人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同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提出的不起诉处理意见,以及右玉县检察院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拟提起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表示认可。被告人当即表示认罪悔罪,并自愿全面履行检察机关拟提起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


  此次听证会,不仅促使被告人在诉前自愿全面履行了拟提起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也让检察机关在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公益诉讼维护不特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共利益的目标价值得以体现,践行了“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的价值理念。


勇跨新领域保障脚下安全


  今年以来,右玉县检察院积极办理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该院在开展规范窨井盖管理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中发现,位于右玉县右卫镇东门外国道G241西侧排水暗沟上的雨水篦子部分缺失或损坏,形成了多个“吞人陷阱”,过往行人和自行车、农用车等稍有不慎可能跌落沟内。特别是夜间视线不良,极易发生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该院向对公路设施安全问题负有监管职责的山西省右玉公路管理段发出行政公益诉讼磋商函,建议其及时指导、监督和督促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依法履行养护作业义务,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该单位收到行政公益诉讼磋商函后进行了积极履职,向右玉县检察院回复了处置情况说明,“收到行政公益诉讼磋商函后,我单位及时督促具体负责实施的山西路桥同朔公司对国道G241线右玉县右卫镇东门外西侧排水暗沟上的雨水篦子进行了修复,现已完工,安全隐患已消除。”


  之后,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办案组赴现场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并拍照取证,右卫镇东门外国道G241西侧缺失、损坏的雨水篦子已修复,安全隐患已消除。此外,该院还成功办理了右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对玉林西街联通公司管线检查井盖破损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案。


  该两起案件由于案情相对简单,监管单位明确,右玉县检察院贯彻效率优先、繁简分流办案原则,启动诉前磋商机制,向有关行政单位送达了行政公益诉讼磋商函,在保障办案质量的同时提高了办案效率,有力地贯彻落实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精神。


  该院检察长边永清表示:“右玉县检察院将继续以维护公益为核心,以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为目标,重点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案件,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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