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蒋安杰张昊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9月23日,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推进会在河北秦皇岛举行。会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专门提出工作要求。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军强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使命。要始终心怀“国之大者”,聚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痛点难点堵点,统筹好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检察,着力办理一批具有引领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领域改革和体制机制建设,积极融入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以有力务实举措,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质效,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落细。
孙谦指出,新发展阶段对强化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各试点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着力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做好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不折不扣把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中。
孙谦要求,各试点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在创新综合履职模式上先行先试,突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特点,重塑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格局。要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立足办案促改革、谋发展;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谋划推动跨区域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机制;强化创新意识,善于用改革办法破解事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加强新闻宣传,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各试点单位必须在加强组织领导上狠下功夫,推动试点工作走深走实,要规范机构设置,精心研究部署,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队伍建设,注重互学互鉴,切实提升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质效,保障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实施,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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