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助推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9月1日上午,榆社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榆社县支行、农商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榆社6家金融机构负责人召开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启动会,会议由韩银江副院长主持,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宏武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韩银江副院长宣读了《关于建立榆社县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方案》,从工作目标、工作原则、组织领导、受案范围、人民法院金融纠纷化解工作职责、人民银行工作职责、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工作职责、诉调对接内容及工作流程、保障机制、工作要求和工作推进安排等十一个方面详细解读了本工作方案内容。
随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会同志进行交流发言,对榆社法院一直以来对金融领域工作的服务与支持给予充分肯定,并结合自身实际就涉金融纠纷解决过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并就扎实推进金融纠纷案件调解工作,共建金融纠纷案件多元化解机制等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张宏武院长与中国人民银行榆社县支行行长毛东海共同在《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及司法确认工作合作备忘录》上签字,这标志着榆社县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正式拉开帷幕,为日后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毛东海行长表示,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对各方面力量和优势的整合,是发挥各方面作用,共同促进维护榆社金融稳定的有力手段,是一项利民生、利长远的工作。希望各金融机构,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投入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密切与法官配合、协作,倾力打造操作规范、流程便捷的金融纠纷化解机制,以更优效果化解金融纠纷,不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水平。二是积极争取相关单位支持,就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达成共识,以充分发挥不同主体在化解纠纷中的各自优势,为金融消费者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金融纠纷解决途径。三是通过实战来推动构建金融纠纷“投诉+调解+裁决”多元解决模式,适时对涉金融纠纷案件进行调解,推动形成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榆社经验”。
最后,张宏武院长就建设榆社县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宣传,为建设榆社县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供强力保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与金融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调解组织加强信息共享、监督管理、执法联动,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多渠道加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宣传引导,提升人民群众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大力开展金融审判骨干培训,积极拓展与金融管理部门的业务交流,为做好审判和多元化解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是推进工作要结合行业实际,打造高水平调解队伍。优化立案前委派调解流程,提高立案后委托调解质量,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发挥行业调解机构的专业优势,更好服务于法院审判工作。要加强调解员培训,打造一支既掌握金融法律业务知识,又具备较高的品德操守、调解技巧和沟通能力的高素质调解队伍。
三是各方协调配合,切实提高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实效。要充分发挥法院、各银行、银保监等多部门综合、协调、监督的职能,建立多方联动机制,更好地实现源头解纷、分流提速、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下一步,榆社法院将深入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及诉源治理的司法延伸工作,认真梳理和研究金融机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机制,形成法院、金融监管部门、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和金融机构的合力共治,发挥不同主体在“定纷止争”中的不同优势,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为榆社金融秩序健康平稳发展,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