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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英雄精神熠熠生辉——壶关县检察院督促保护英烈坟墓行政公益诉讼案工作侧记
发布时间:2021.08.24    新闻来源:朔州长安网   浏览次数:

英雄烈士的尊严不能被侵犯,是法律划定的红线、底线。长治作为革命老区,拥有着众多红色革命遗址及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这些红色遗迹遗存和烈士纪念设施都至关重要。2020年12月21日,壶关县检察院和石家庄军事检察机关联手督促办理了一起保护烈士墓葬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有效捍卫了烈士荣光,也让英雄精神熠熠生辉。该案也成功入选全省八起典型案例。

对英烈诋毁“零容忍”

英烈,用生命点燃希望,他们曾用生命守护盛世安宁。他们本该长眠于烈士陵园中,烛照后人,却万万没有想到,留给后世的竟是一片“杂草丛生”“地基嵌入”“东倒西歪”“白骨遍地”…… 2020年11月下旬,烈士侯贵财的后代来到壶关县检察院称,位于壶关县大峡谷镇的侯贵财烈士墓葬被毁坏已有数年,奔走各方长达两年之久,仍然没有得到重视和修复,希望检察机关能够介入调查。得知这一线索后,壶关县检察院成立了调查小组,并第一时间开始调查取证工作,快速启动了行政公益诉讼相关程序。

调查小组随即前往位于大峡谷镇的侯贵财烈士墓葬所在地进行了实地走访取证,了解到侯贵财烈士于1943年参军,生前曾为解放军某队1副班长,1948年12月14日在参加淮海战役中壮烈牺牲,牺牲时年仅24岁。牺牲后,先被安葬于安徽省濉溪县(原宿县)双堆集镇,后由其家属自费迁回原籍大峡谷镇桥后沟村安葬,魂归故里并接受亲人祭奠。2014年11月24日,山西省某旅游发展公司为发展其旅游事业,将其辖区内墓葬的所在地块出租给某通信公司,用于通信基站的建设。2015年正式开始施工,但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该公司和某通信公司均未通知侯贵财烈士的家属。2018年清明节,烈士后代上坟祭祀时方才发现墓葬已经被基站地基严重破坏,烈士墓葬坍塌瓦解,地面上还散落着被雨水冲刷出地表的烈士尸骨。随后,烈士家人经多方反映情况,均没有得到解决,不得已,他们暂时将烈士遗骨收敛浅埋。

“在烈士墓葬所在地现场,其状况比我们想象中更加严峻,地表仍裸露着遗骨,据其后人介绍,因为该通信公司在修建基站中对烈士及其父辈、爷爷辈的坟墓均有不同程度损坏,雨水冲到墓葬中,遗骨漂到地面,已经分不清具体是谁的遗骨,不禁令人感到触目惊心。”回忆起现场的现状,干警仍记忆犹新。

烈士墓地修葺一新

在进行线索核查过程中,壶关县检察院同时也向石家庄军事检察院移送了该案线索,双方迅速立案后,经过细致的分析研判,均认为侯贵财烈士坟墓无端被破坏,并且长时间未予恢复和修缮,不利于维护烈士的尊严、传承和弘扬革命精神,相关行政部门也存在未依法履职的情形,应当及时下发检察建议,敦促其整改。

2020年12月16日,壶关县检察院同石家庄军事检察院联合向壶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壶关县大峡谷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敦促上述行政机关对烈士墓被破坏情形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并责令涉案企业迅速纠正违法行为,以切实维护烈士权益。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了研究部署,并责令涉案两家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将涉嫌违反治安管理人员移送公安机关予以追责,大峡谷镇政府责成分管文旅和人武工作的两名工作人员也受到了处理。3天后,涉案两家企业向烈士后人赔礼道歉,并支付10万元人民币用于墓葬修复,12月21日,烈士墓地修葺一新。

以此为契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全县范围内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树立责任牌,将责任落实到人,并对存在安全隐患和受损纪念设施的修缮项目列入全县“十四五”规划,同时,修订完善了壶关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制度。

大峡谷镇政府召开村镇两级干部会议,通过“以案释法”形式向社会进行正面宣讲。两单位按时进行书面答复并邀请军地检察机关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查看,在“回头看”中,工作人员发现整改后的坟墓已能体现出烈士纪念设施的庄严、肃穆。

缅怀英烈事迹、维护英烈名誉,就是为了更好地记住历史。这个案件中,烈士坟墓被毁,拖了多年未能有效处理,军地检察机关联合制发检察建议后,短时间内就得到整改,有效维护了烈士合法权益,同时促成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充分彰显公益诉讼“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一方”的制度优势,在推动行政机关着眼源头性、长效性解决英烈纪念设施管理保护问题的同时,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进行公开宣介,教育引导全社会形成尊重、维护英烈权益的浓厚氛围,是“当下治、长久立”的成功探索。今年,年6月16日,该案被省检察院评选为全省检察机关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延伸阅读】

军地协作“山西样板”在全国开始展开

为保护英烈纪念设施和革命遗址等红色资源,山西省检察机关大胆创新,与石家庄军事检察机先后会签了《关于开展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护国防和军队利益的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积极推动军地协作保护公益新模式。

2020年5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张军检察长就山西检察机关与石家庄军事检察机关形成的“军地协同办案”模式作了专题汇报。军地协作“山西样板”随后在全国开始展开。截至目前,山西省军地联合办理的红色资源保护案件已达70余件,办案成效不断扩大,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7月13日,省检察院与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印发了《开展全省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升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的同时,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红色阵地的作用。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对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做到信息校核全覆盖;规范整修全覆盖;有效管护全覆盖;宣传教育全覆盖。

每一个向死而行的生命背后,都有一段不应被忘记的英勇故事;每一个热烈燃烧的忠魂之中,都蕴藏着一种不屈不挠的民族精神;历史不应被遗忘,英雄应该被铭记。下一步,壶关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以及文物保护、退役军人事物保障、环保、民政等部门协作,完善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加强与军事检察机关的协作,形成革命文物保护的合力,共同推进对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和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的力度,捍卫英雄烈士的荣光,让英雄的精神代代相传,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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