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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城区法院:直击执行现场——朔城区法院执行局在耿庄村现场执行
发布时间:2021.08.13    新闻来源:朔州长安网   浏览次数:

民心所向、剑之所指。近期,朔城区法院在攻坚积案上发扬紧盯不放、不破不休的精神,坚守职责使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行效能。

2021年8月11日上午9时30分,朔城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法官卢文彪带领法警杨耀山、张茂华到朔城区小平易乡耿庄村天龙物流公司院内现场执行(2018)晋0602刑初59号刑事判决书判项退赔“东风”商用自卸车给被害单位朔州市旭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王某原系朔州市旭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员工,因侵占本公司财物被朔城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4日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涉案“东风”商用自卸车退赔朔州市旭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因王某在服刑期间,本院无线索找到涉案车辆。2021年7月,终于得到该车辆下落信息,顺利将该车辆追回。

8月10日晚6时30分,卢文彪先在朔城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接待了被害单位旭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股东魏某及员工秦某,要求其单位派人于8月11日上午9时30分到现场接收追回的涉案车辆。8月11日上午朔城区法院执行人员准时到达执行现场,但被害单位迟迟没有派人到达现场,执行法官经电话与短信联系魏某,并未得到回复,因执行法官另有执行事务,10时30分执行干警撤离执行现场,拟择期再予以交接。

此次执行行动被害单位虽未到达现场配合执行工作,但执行局的主动出击,体现了朔城区法院执行干警敦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使拿到法律文书的申请执行人早日实现自身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彰显司法为民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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