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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公证撑起知识产权“保护伞” 让侵权行为无处遁形
发布时间:2021.08.09    新闻来源:中国长安网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周期较长,很可能我们刚申请到,产品就已面临淘汰。同时,申请专利需要公开技术资料,也存在泄露隐患。”为了保护自身知识产权,河北省秦皇岛市某大型合资水泥企业想要申请专利,又有不少担忧。

经过咨询,该企业向秦皇岛市第一公证处提出申请,希望对其生产技术在先使用的情况进行固定。受理申请后,公证员对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设备使用现状等事实进行保全,并出具了公证书。

“有了这份技术在先使用保全证据公证,一旦将来其他企业研发出同样的技术并申请专利,拥有先用权的企业可以对其先用权进行有效举证,确保自己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该技术,从而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起到预防纠纷的作用。”秦皇岛市第一公证处主任冯秀春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

这只是河北公证发挥独特优势服务知识产权工作诸多典型案例中的一个。记者从河北省司法厅获悉,2018年以来,该厅采取一系列举措,推动公证机构健全完善服务体系、改进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拓展深化服务内容和领域,全省公证机构办理知识产权公证近7000件,成为高质量取证、高效率维权的有力武器。

早在2016年,河北省司法厅就主动协调省知识产权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的指导意见》。2020年4月,河北省司法厅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在全省遴选“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示范点,引领带动知识产权公证工作向队伍专业化、手段信息化、业务综合化方向发展。

目前,河北省“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示范点已发展到27家,每个设区市至少1家,仅唐山市就有6家。这些示范点公证处组建起知识产权公证专班,采取专人对接、团队协作、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一对一服务。

从事前围绕权利主体资格办理营业执照公证,办理相关声明书、授权委托书公证,预先对商标专利“在先使用”的事实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到事中围绕知识产权使用或传承办理遗嘱、赠与等公证,为商标权转让许可、入股等办理合同、协议公证;再到事后围绕知识产权侵权维权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河北公证服务知识产权已介入知识产权权利认定、流转保障等全过程。

网络作家张某最近创作了一部长篇小说,想在一家文学网站连载,但又担心作品被他人抄袭、篡改或转发。为此,他向唐山市华忆公证处求助。

在公证员指导下,张某登录“公证云”线上公证保管平台,经实名认证后,将小说上传至“公证云”实时存证。如果此后进行知识产权登记、维权、诉讼,张某可直接向公证机构申请调取小说电子数据的保全公证。

据了解,唐山市华忆公证处、唐山市德信公证处、沧州市渤海公证处等多家河北公证机构积极探索“公证云”电子数据保全保管、区块链取证公证服务创新,通过当事人自助与技术辅助的方式,将线下人力证据保全转换到线上进行,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取证模式,推动公证服务向知识产权的形成端、知识产权纠纷的预防端延伸,为权利人提供更为全面的法律服务。

经过几年努力,河北知识产权公证实现质与量双升,办证量从2017年的500余件升至2020年的2182件,增幅超300%。知识产权权利人通过公证机构收集、固定证据更加准确、全面,侵权人大多会主动请求调解和解,减少了维权与诉讼成本。

“河北将持续加强公证信息化建设,尤其是今年以来,省司法厅党委从资金、技术等方面加强‘智慧司法’建设,让科技赋能公证,将公证做大做强,将知识产权公证做精做细,为实现河北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公证力量。”河北省司法厅副厅长盖伯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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