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经过初次审议修改后的《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截止日期8月20日。
汾河是山西第一大河流,流域涉及9市51县,面积约为3.95万平方公里,是山西省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近年来汾河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实现干流全年不断流,消除了劣Ⅴ类水质断面,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但形势仍不容乐观,急需推进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保障。目前现行有关汾河的三部地方性法规,相关内容分散、衔接性不够,有必要进行整合,进一步增强系统性、完整性和协同性。《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草案)》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融入立法,具体内容可登录山西人大网进行查询,查询网址:http://www.sxpc.gov.cn/rdyw/。
社会各界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是发送电子邮件至fgyc211@163.com。
二是寄信至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19号,邮编:030073,信封上请注明“汾河保护条例”征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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