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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发展与管理五年规划(2017-2021年)
发布时间:2018.08.12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来源:本站 编辑: 发布时间:2018-01-02

 

 

会员发展与管理五年规划(2017-2021年)

 

会员是法学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法学会充分发挥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法学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我国政法战线重要组成部分”职能作用,不断增强影响力和凝聚力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积极发展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制定科学的会员发展与管理规划,不断壮大会员队伍是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切实增强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要求实现省委提出的“加强政法机关群团工作,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目标,认真履行法学会职能使命的需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新时期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以扩大覆盖面、提升凝聚力、增强向心力为基本目标,进一步加强会员队伍建设,不断推进会员队伍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学风正、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会员队伍,始终团结和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建功立业。

二、发展目标要求

1、加大会员发展力度。我省五年会员发展总体目标定为个人会员数达到2万人以上,团体会员数至少达到100家。各市法学会要按照省法学会总体目标,参照每年年度考核目标要求,确保每年新增会员信息管理系统注册会员350人以上。各研究会或新成立研究会必须保证会员信息管理系统注册会员50人以上;各县区法学会在召开成立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前,必须保证网上会员信息管理系统注册会员达到50人以上,方能批准其正常换届或开展成立工作。团体会员各市法学会每年至少在会员信息管理系统新增注册2个。

2、加强对入会人员的审核工作。各市法学会、各研究会应加强对网上注册的申请人信息的审核、把关工作,及时与申请人联系,通过要求其提交加盖所属单位公章的纸质档案,或必要时与其单位进行联系,确保申请入会人员政治素质高、政治信仰坚定、政治方向正确。

3、扩大会员单位覆盖面。推动在省直各相关部门建立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工作,与省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建立完善的会员联络员体系;各研究会要依托所在科研机构、教学机构,加强推荐、吸收团体会员的工作,推动团体会员单位、法治研究中心、法治实践基地等相关工作在高校领域的逐步开展。

三、管理、服务规划

1、建立会员晋升通道。会员身份的确认以完成中国法学会“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网上申报注册为准。具备我会会员身份1年以上的会员,有资格被选举或增补为我会理事;具有理事身份1年以上的,可以被选举或增补为我会常务理事。

2、完善会员评选机制。进一步明确个人只有具备省法学会会员身份(以网上会员信息系统注册为准)方可参与省法学会的课题申报、学术论坛、专题培训等相关活动。同时,开展全省优秀会员评选表彰活动,对积极参加法学会活动、对法学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或法学研究成果突出的法学会会员进行表彰,并优先吸收优秀会员参与中国法学会及省法学会组织的各种培训研讨、学术交流活动。

3、保障会员权益。通过举办会员沙龙或组织会员参加研讨会,组织会员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保障法学会会员开展法学研究、参与法治实践的基本权利;同时,面向会员开展法律服务和维权活动,走访慰问新老会员,为广大会员打造一个温暖、有力的“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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