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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立法“禁塑” 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1.08.02    新闻来源:山西省法学会   浏览次数:

7月30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山西省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将于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规定共二十五条

规定了禁限塑实行名录管理

名录中应当包含实施品类、实施地区、实施行业、完成时限等内容,并实行动态调整。

规定了政府及部门职责和社会宣传教育

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同时要求开展宣传活动,学校应当开展知识普及和教育。鼓励公众减少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规定了相关市场主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经营场所管理者应当建立管理制度,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应当设置提示标识,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应当建立健全行业管理制度。

规定了农用薄膜管理

农用薄膜生产者应当确保产品质量,销售者不得采购和销售未达到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农用薄膜,使用者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应当建立健全农用薄膜回收利用体系,支持以旧换新、有偿收购。

规定了政策支持保障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替代材料和产品的研发、引进和推广,对生产替代品企业给予财政补贴、政府采购、绿色信贷、人才引进等支持,应当建立全生物降解塑料产品认证制度和全生物降解塑料标识制度。

规定了一年宣传期

治理塑料制品白色污染既要和国家政策保持一致,又要考虑其他省份对山西省影响,因此设立一年宣传期,2022年7月1日起实施。宣传期后按照名录管理,确保与国家政策衔接一致。

“通过地方立法,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促进塑料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可以增强公众的环境资源保护意识,推动改变消费习惯,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副主任王志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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