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右玉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推进便民利民措施,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效明显。
5月10日的上午,对右玉县威远镇威远村的胡某来说,是一个难忘日子。当右玉法院立案庭干警将3180元案款交到老人手中时,老人用质朴的语言表达着感激,“感谢法院的同志帮我要回了钱,谢谢,谢谢!”
今年83岁的孤寡老人胡某是村里的五保户,靠民政部门发放的五保供养经费生活。2020年1月,同村村民库某某因娶媳妇缺钱,出于信任和乡情,老人把自己平日积攒的五保供养经费7380元借给了库某某,库某某出具了欠条。之后库某某断断续续归还了胡某4200元,剩余3180元在多次催收无果的情况下,从未打过官司的老人无奈于2021年5月10日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追要欠款。右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王彩霞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诉讼周期较长,从维护五保老人的合法权益出发,决定对五保老人的诉讼请求进行诉前调解。在法官助理的带领下,立案庭和法警队工作人员一行五人赴库某某家中进行调解。库某某家日子还过得去,但暂无现金还款。工作人员对库某某再次进行了法律宣传和批评教育,告知其五保户老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及时得到保护,再困难也要想法偿还老人的欠款。库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老人赔礼道歉,并找其他村民借到现金3180元,自动履行了义务。
灵活上门调解,及时讨回欠款,既节约司法成本,又减轻当事人诉累,这是右玉法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又一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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