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右玉县法律援助中心驻右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站”在右玉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挂牌启用。
该工作站由县法律援助中心按需轮派律师,其主要职责包括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为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初审法律援助申请、对来访群众进行法治宣传、释法说理等。
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检察院工作站的设立,标志着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共同构筑新型检律关系、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发展迈出了新的一步,也是双方进一步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贯彻落实“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工作衔接办法》(试行)的具体表现,更是积极适应社会形势发展需要、体现司法为民宗旨的创新举措,是落实律师参与诉讼和矛盾化解的实现途径以及引入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践行绿色司法理念的有益探索。
下一步右玉县人民检察院将切实打造好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这一新平台,加强与司法局、律师、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法学法律工作者、相关当事人的联系沟通,及时总结完善,维护工作站良好形象,建立良好工作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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