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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调研组就省人大代表关于乡镇检察联络工作建议等事项深入我院开展调研
发布时间:2020.04.07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省院调研组就省人大代表关于乡镇检察联络工作建议等事项深入我院开展调研

    2020年4月1日—4月2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调研组一行在许冀芬处长的带领下,深入我院实地调研乡镇检察联络工作和与行政机关互派挂职干部工作开展情况,朔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刘晓斌副主任陪同。

    4月1日下午,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元桂主持召开调研座谈会,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蔚菁,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姬文香,乡镇检察联络工作室干警、与行政机关互派挂职检察官、部分乡镇检察联络员代表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许冀芬处长首先介绍了本次调研目的: 

    一、1月初,省人大代表在全省“两会”提出关于在全省推广朔城区院开展乡镇检察联络室工作经验的建议,1月中旬中央政法委郭声琨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在乡镇建设检察室,推动政法力量沉入到最基层、坚守在第一线的要求,朔城区院开展的乡镇检察联络工作高度契合中央精神。 

    二、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张军检察长提出“通过干部交流,探索建立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的要求,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先行一步进行探索。 

    对此,省检察院杨景海检察长高度重视,专门派出调研组开展实地调查研究,为省院党组决策和认真答复省人大代表建议提供依据。 

    魏元桂检察长对省院党组和杨景海检察长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向调研组简要汇报了乡镇检察联络室工作开展情况和与行政机关互派挂职干部的进展情况。乡镇检察联络工作室分管副检察长蔚菁,乡镇检察联络工作室负责人王业、赵弘,乡镇检察联络员代表分别就各自工作做了汇报。

    就乡镇检察联络工作,许冀芬处长与乡镇检察联络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充分了解到乡镇干部兼职检察联络员、公益诉讼观察员和检察官助理不仅搭建起检察机关服务基层乡村的桥梁,在宣传法治、化解矛盾、强化重点人群管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更重要的是乡镇党委政府可以借助公益诉讼检察平台,整合行政机关执法力量,推进解决乡镇一直想解决而难以解决的环境污染、私挖乱采等问题,乡镇党委政府十分欢迎。 

    就与行政机关互派挂职干部,许冀芬处长听取了在行政机关挂职的检察官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就下一步推进工作的方式方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等提出指导性意见。 

    4月2日上午,省院调研组一行在魏元桂检察长的陪同下深入朔城区沙塄河乡检察联络工作点开展实地调研。调研组首先与在全省“两会”提出关于在全省推广朔城区院开展乡镇检察联络室工作经验建议的省人大代表胡占军进行了深入交流。然后通过查看工作日志、工作台账等,调研组了解乡镇检察联络员日常工作情况,以及其在乡镇为群众开展检察业务的一些心得体会。

    在听取座谈汇报、实地调研后,许冀芬处长对我院开展的乡镇检察联络工作和与行政机关互派干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她认为,朔城区院在创新开展检察工作方面下足了功夫,进展顺利,工作踏实,是实实在在为群众服务、为大局服务,成效明显。她表示,会将这次调研的成果及时全面向杨景海检察长汇报。

    魏元桂检察长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深入贯彻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在打造品牌(亮点)工作上再深思,在履行检察职能上再发力,准确把握上级党委和检察机关有关精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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