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检察院党员干部前往嘉兴学习“红船精神”。
朔州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第三次推进会。
朔州市检察院定期举行道德讲堂,为全院干警提供精神食粮。
朔州市检察院举行朔州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揭牌仪式。
朔州市检察院检察官现场查看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情况。
朔州市检察院举行义务献血活动。
去年以来,朔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朔州市检察院)在山西省检察院党组和朔州市委的领导下,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朔州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的决策部署,持续打造阳光、创新、民生、人文四个检察品牌,扎实推进“生态检察”“智慧检察”两大工程,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以更严更实的作风推进检察工作实现整体提升。朔州市检察院也先后被评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全国文明接待室”,检察工作连续四年被朔州市委考核为优秀。
党建引领 筑牢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朔州市检察院党组深深地认识到,检察机关在新时代下的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紧迫、意义更加深远。该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不遗余力地在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实效上下功夫。
狠抓学习培训,提升党员综合素质。修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中心组、党支部和党员个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创新学习形式,保证学习时间。通过党组中心组、党支部集中学习、干警个人自学、外出现场教育、开展主题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两会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并充分运用学习成果解决检察事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促进检察工作良性健康发展。
加强制度建设,凸显党组织凝聚力。该院研究出台《朔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党支部委员、党小组组长岗位职责》《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细则》《党员干部讲党课制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建考评办法》等十余项党建工作制度,从加强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理论学习、完善考核体系等多角度、全方位对党建工作做了严格细致的规定,使党建工作有章可循。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该院及时完成机关委员会换届,调整了机关党支部,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成立23个党小组,在外出考察、学习、培训时成立临时党小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提高党建水平。朔州市检察院机关党委连续3年被朔州市委评为“优秀党组织”,4个党支部、2名优秀党支部书记、13名优秀党员受到市委、省检察院表彰。
高点定位 扎实深入开展“四大活动”
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以来,朔州市检察院立即成立了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的四大活动领导组,迅速确立了以学习为基、以调研为径、以落实为本、以提升为旨的工作思路。
开展活动,方案先行。朔州市检察院制定了《朔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的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四大活动”,并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4次检察长办公会进行研究部署,确保“四大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狠抓学习,理念引领。该院通过“两讲四学”即党组书记讲党课、支部书记讲感悟与听专家讲学、中心组集中学、部门联系实际学、原文自主学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学、思、践、悟,引导全市检察干警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入脑入心。组织百名党员观看了《厉害了,我的国》《红海行动》等爱国影片,并开展“弘扬红船精神,牢记初心使命”等主题党日活动,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同时通过邀请专家来院授课、参加上级院业务培训、开展庭审观摩、建立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等方式,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服务深化改革、保障经济发展、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本领。
深入调研,找准短板。该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大调研”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市、县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当前重点工作提炼工作经验,发现突出问题,研究工作举措,围绕重点工作包括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队伍专业能力等方面,亲自确定28个重点调研项目,深入基层查摆朔州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深挖影响工作发展和案件办理的深层次制约因素,提出破解难题的具体措施和建议,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成果。
狠抓落实,忠诚履责。该院严格落实上级检察院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对照方案、对标先进狠抓落实。强化检察业务建设,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开展公益诉讼,稳步推进侦查监督、审查起诉、刑事执行、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扎实开展专项活动,认真落实省院部署的水源地保护、国有文物保护等五个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扎实推进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产权司法保护以及服务和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等专项重点工作,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朔州检察机关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强化督办,注重实效。各项工作举措能否得到有效落实,关键在于督查督办。朔州市检察院制定《朔州市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实施办法》,按照“13710”工作制度和“马上就办”的工作要求,狠抓督查督办。通过提高全市检察人员执行能力,确保党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进而在创新机制、狠抓重点的基础上,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健康运行,实现朔州检察事业“大提升”。
严厉打击 让黑恶势力无处藏身
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朔州市检察院坚持严厉打击与依法办案相结合,着力在政治站位、协调配合、打击重点、法律监督、综合治理五个方面聚焦发力,依法严惩黑恶犯罪。
提高政治站位,严密组织部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朔州市检察院党组给予高度重视,将其列为“一把手”工程,确保专项斗争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今年以来,该院先后召开7次党组会议、8次检察长办公会、1次动员部署会,3次全市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采取三项具体措施,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该院首先对近年来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开展“回头看”活动,对2014年以来办理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逐件进行分析研判,对其中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进行回头看,通过对重要案件的梳理,全面总结办案经验,为专项斗争工作提供借鉴和指导;深入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大摸排活动,组织市县两级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对全市2014年以来办理的全部刑事报捕案件进行全面交叉排查,对案件中可能暴露出来的涉及黑恶线索及其“保护伞”进行全面摸排;同时,该院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联合会签文件建立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快速办理、提前介入、案件通报等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创新三项机制,强化精准打击。一是建立提前审查、提级审查、专案审查的“三个审查”机制,制定《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涉黑涉恶案件督导督办的办法》,对该机制进行细化,并成立了员额检察官办案督导组,组织员额检察官对全市范围内的疑难复杂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会诊”,正确处理“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严防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二是建立分片督导制度,该院派出6名员额检察官分别对六个基层院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进行业务指导和督导,确保办案质量。三是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庭审观摩活动常态化机制,对基层院办理的开庭审理的黑恶犯罪案件都组织庭审观摩,在强化岗位练兵、倒逼办案质量的同时,通过业务交流,迅速提高检察人员出庭指控黑恶犯罪的能力,增强扫黑除恶综合效果。
开展专项监督,延伸工作成效。朔州市检察院还部署开展公安派出所执法情况专项检查监督活动,重点对2015年以来公安机关以罚代刑、另案处理及取保候审后未结案的案件开展专项检察监督,严防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坚决做到除恶务尽。截至目前,朔州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9件125人,提起公诉5件20人。有效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气焰。
“四个品牌”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去年以来,朔州市检察院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新常态,以抓铁有痕的劲头做好各项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提出打造阳光、创新、民生、人文四个检察品牌,有效地推动朔州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科学发展。
倾力打造“阳光检察”品牌。该院成立了实施“阳光检察”工程领导组,建立健全了“阳光检察”办案、监督和保障等3个方面机制15项工作制度。通过网络公开平台、现场服务平台建设,打造集案件受理、业务查询、举报申诉、电子案卷等功能为一体的检务公开平台,在互联网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203件,重要案件信息477件,终结性法律文书1241件,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服务。朔州市检察院还依托“检察开放日”、乡镇检察工作室,将“阳光检察”工作推进到最基层群众家门口,打通检察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倾力打造“创新检察”品牌。积极应对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检察干警履职方式和履职环境的新变化。结合朔州检察工作实际,探索开展的深化介入命案监督捕诉一体化机制、“乡镇检察工作室”、驻法院民行检察工作室、驻公安机关检察工作室、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等多项亮点工作,都受到省检察院肯定,成为具有朔州特色的创新品牌。
倾力打造“民生检察”品牌。朔州市检察机关在积极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的同时,立足民生,不断创新举措,努力擦亮“民生检察”品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扎实做好追赃挽损、风险防控等工作,帮助老百姓捂好“钱袋子”。扎实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生态环境领域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关口前移,从严惩治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等领域犯罪,精准有力地打击犯罪。针对销售假冒食盐、饮用水源地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等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2件,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良好健康生态环境。扎实推进“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对195个项目、32亿元涉农惠民资金实行网上全程动态监督,确保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位。选派5名优秀干警驻村开展扶贫工作,筹集资金发展风力发电、特色养殖等项目,助推精准扶贫。
倾力打造“人文检察”品牌。坚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主题演讲比赛、抄写党章等活动,补足精神之钙。坚持注重示范引领,积极培育检察机关先进人物,树立学习标杆,涌现出“全市献血状元”等一批先进典型。坚持搭建人才发展平台,打破论资排辈,坚持选贤选能,使一批想干事、能干事、有能力的年轻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坚持加强素能提升,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培训方式,开展广泛的实战化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破解难题的能力。坚持突出人文关怀,积极协调解决干警职级待遇问题,倾力解决干警实际困难,关心干警身心健康,科学合理安排检察干警的工作生活,认真落实年休假、健康检查、心理咨询和困难补助等制度,确保劳逸结合、张弛有度,引导干警快乐工作,促进干警身心健康。
“两大工程”助推检察科学发展
朔州市检察院部署推进“生态检察”“智慧检察”两大工程,着力在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积极推进“生态检察”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生态立市、稳煤促新,塞上绿洲、美丽朔州”战略目标,部署开展“涉河流领域生态环境案件专项活动”“保护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发挥检察职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发现生态环境领域案件线索73件,立案72件,依法向国土、环保、水利等执法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2件,已整改45件。朔州市检察院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努力凝聚公益保护合力,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推动朔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进法治朔州建设的意见》,为顺利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注重争取行政机关的理解和支持,在建立机制、协作办案、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该院还加强与监察委员会和法院的协作配合,会签了关于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反馈机制的意见,形成监察委员会对人监督与检察机关对事监督的合力,增强检察监督刚性。截至今年7月30日,全市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案件线索130件,立案8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5件,已整改50件,监督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4件,支持消费者协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2017年,朔州市两级院公益诉讼案件院平均办案数量居于全省第一。
积极推进“智慧检察”工程,组织专人赴苏州、上海、深圳等地政法机关及科技企业,深入考察调研检察智能化信息系统建设及应用,结合朔州工作实际制定了《朔州市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工作规划(2018-2020)》,以“统筹规划、讲求实效、突出重点、加强管理”为原则,着力建设涵盖办公、办案、队伍管理、检察保障等全方位智能辅助和管理平台,科学规划智慧检察院建设。全力推进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业务平台、智慧检察业务支撑平台、智慧检察事务管理平台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检察办公、办文、办事,全市检察机关办公、办案实现网上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时代需要新作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不满足于现状,抓住朔州经济社会发展机遇,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创新的思路,加快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谈到朔州市检察院未来的发展,检察长原维宁满怀信心。
潮起海天阔,扬帆正当时。朔州市检察院将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勇于担当、迎难而上,锐意创新,不断进取,努力开创新时代朔州检察工作新局面,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征途上继续谱写新的篇章!
潘永平 袁兆辉
本版图片由朔州市检察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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