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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检察院紧扣“六清” 狠抓落实 高位推进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0.12.26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按照省检察院和市扫黑办关于扫黑除恶“六清”行动部署要求,朔州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了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六清”行动。今年1-10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9件118人,其中涉黑案件6件87人,3月31日以前受理的黑恶案件全部提起公诉,“6.30”清零任务如期完成;省检察院要求,9月30日以前受理的黑恶案件在11月30日之前提起公诉,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在10月31前已全部提起公诉,提前一个月完成任务;接收举报和办案发现涉黑恶、涉腐败线索21条,全部及时移送、清仓;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省院、市扫黑办关于检察建议“全覆盖”工作要求,共制发检察建议123份,收到回复120份。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六清”行动可以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将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

扫黑除恶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六清”行动是全国扫黑办为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出的制胜之策,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深化认识,紧紧围绕“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任务,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进一步推进“六清”行动在检察环节取得成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检察长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朔州市人民检察院严格履行两级院检察长作为“六清”行动和挂牌督办案件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检察长亲自抓、分管副检察长牵头抓、扫黑办统筹抓、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一盘棋”工作格局。今年,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对9起涉黑恶案件挂牌督办,同时要求两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亲自担任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办案组组长。下一步,对公安机关即将移送的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由检察长和副检察长亲自办理,抽调办案骨干成立办案组,做到办案力度持续不断、只增不减。

三、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按期“清零”

积案“清零”是中央扫黑办“六清行动”的重要内容,关系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圆满收官。下一步,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将坚决落实省检察院、市扫黑办具体工作安排,对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列明时间、任务、质效、责任清单,继续挂图作战、逐案攻坚销号;提高提前介入的质效,保证案件在移送检察机关前,案件事实和证据都能达到判决的标准;不断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配合,确保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庭审指控准确无误。

四、紧盯“打伞破网”,着力“打财断血”

朔州市人民检察院要求,检察官要把摸排和清查“保护伞”作为办案必经环节和查办重点,推动线索成案。实行“保护伞”线索和案件办理“背书签字”做法,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倒查。在“打财断血”方面,朔州市人民检察院严格依照《办理黑恶案件财产处置意见》,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对黑恶势力及犯罪分子相关财产依法采取措施;在审查起诉阶段,将“打财断血”审查情况写入审查报告并在指控犯罪事实中予以阐述;提起公诉时,承办人要向法院提出精准的财产刑量刑建议。同时,做到精准审查涉黑涉恶财产与审查案件证据同时同步进行,并对涉黑恶财产刑的执行进行监督。

五、参与综合治理,推动长效常治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制发检察建议书237份,在深挖犯罪根源、促改社会综治方面收到良好效果。其中,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重大涉恶案件中,发现违法违规及行业乱象存在,当即向山阴县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书,山阴县政府对照检察建议书的内容,通过新出台方案、责成职能部门完善机制、叫停违建、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问责等举措,逐一整改,获得综治实效。朔城区院在办理一起恶势力案件中,针对央企管理漏洞,向中煤平朔集团以公开宣告方式提出检察建议,督促企业堵漏建制。下一步,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将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在办案中注意发现深层次社会问题,进一步围绕“行业清源”提出高质量的检察建议,推动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


继“六清”行动之后,朔州市检察院同步开展了“端正执法司法理念 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今年6月初,朔州市人民检察院拟定了《朔州市检察院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动员大会,于11月16日召开纪律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把专项整治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政治考验,精心准备,营造氛围,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查摆问题,清仓见底,确保活动不留死角。


下一步,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将从三个基础方面开展专项整治:

1、落实“三会一课”、周学习、廉政教育和检察人员行为规范制度,整改政治觉悟不高、宗旨意识不强,进取性不强,执法理念不够端正的问题。

2、推进“阳光检察”,加大涉检信访工作力度,深入开展“三零”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和执法办案纪律,整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冷硬横推,敷衍塞责的问题。

3、加强作风建设,整治“庸懒散”,严肃处置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健全完善婚丧事宜登记报告制度,领导外出报告备案制度,整改纪律制度不落实,不严格管控自己的交往圈,做出与检察人员身份不符的问题。


夯实基础之后,朔州市人民检察院还将抓好以下重点整治:

一是坚持不懈降低案-件比,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二是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坚持平等保护原则,积极支持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四是坚持人民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不断提高群众来信“3个月答复”工作质量;五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做好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六是坚持以法律文书质量评查为切口,切实提升检察司法办案质效;七是坚持以落实“三个规定”为带动,助推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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