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 | 山西省法学会 | 朔州市人民政府    今天是: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  联系我们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法学研究 - 成果展示
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0.12.29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12月29日上午,在朔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上,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市法学会理事会理事梁海萍代表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全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专题报告。

自2018年10月26日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和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的决策部署,提振精神、主动作为,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主要情况

2019年1至12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354件429人,分别占同期审结刑事案件总数、犯罪嫌疑人人数的35.7%和27.64%。2020年1月至11月,适用认罪认罚670件844人,适用率分别为86.68%和76.31%,比去年同期分别提高了50.98和48.67个百分点,受到省检察院充分肯定。

2020年1至11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刑事案件中,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424人,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率76.12%;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403人,采纳率95.05%;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速裁程序77件,速裁程序适用率11.49%;认罪认罚案件的上诉人数44人,上诉率7.86%。总体来看,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主要做法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更新司法理念,努力把这一制度落实到刑事诉讼各环节。

(一)凝聚共识,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

1、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通过报告工作、出台文件、召开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供了重要保障。

2、积极协调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市检察院与市中院于2020年3月31日会签了《关于切实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规定(试行)》,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从宽幅度。二是量刑建议的采纳和调整。自工作规定印发以来,全市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提出和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的比率有了明显的提高,认罪认罚工作开展顺畅。

图片

3、持续保持与司法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打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堵点。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于2020年4月20日会签了《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工作衔接办法(试行)》,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建立值班律师制度。二是司法局配合法院、检察院按期完成《社会调查》。自衔接办法印发以来,有认罪认罚意愿且没有聘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检察机关可以通知值班律师工作站,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

4、不断加强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适用氛围。全市检察机关依托派驻公安检察室、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片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各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播放,形成定时播放、连续播放机制。印制了2500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手册,并附以典型案例,向在押人员发放,规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尽早认罪认罚。

(二)立足批捕、起诉职能,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序推进

1、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内部合力。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检察长约谈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经过两年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从2019年的27.64%提升到2020年的76.31%。

2、坚持从点到面、应用尽用。市检察院定期督导案件量多的基层检察院,以“适用为原则,不适用为例外”,确保点面兼顾,应用尽用。2020年以来,普通犯罪适用率为73.82%,重大犯罪适用率为80.49%,职务犯罪适用率为81.82%,经济犯罪适用率为63.79%,黑恶性质组织犯罪适用率为24.62%。

3、坚持罪刑相适应,精准提出量刑建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检察机关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确保更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减少反悔和不必要的上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4、加强智慧检务建设,破解适用难题。疫情期间,全市检察机关迎难而上,多措并举,化解难题。对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和朔城区看守所、山阴县看守所进行设备调试,做好硬件准备工作,半个月内实现全省范围内网上预约、网上审核、远程提讯工作,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平稳推进。

(三)秉持公正,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确保依法准确适用

检察官既是犯罪的追诉者,又是无辜的保护者。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严格落实法律规定,依法公正办案,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严格依法追诉。

(四)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防范廉政风险

认罪认罚后是否从宽、从宽幅度如何把握,事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切身利益,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直接影响最终裁判,量刑建议的轻重会给检察官带来廉政风险。市检察院党组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的办法,确保检察人员公正履职、廉洁办案,让党委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为契机,切实增强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该项制度更高质量适用,为朔州蹚出转型发展新路、检察事业迈进全省第一方阵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提高政治站位,更加主动高效服务大局。

(二)加强请示汇报,实现更高层面引领推动格局。

(三)全面扛起主导责任,持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四)进一步强化业务建设,全面提升检察队伍履职素能。

 
 
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朔州市法学会   www.szfx.org.cn/   2006-2024  版权所有
地址(ADD):朔州市长宁街5号检察院四层法学会    联系电话(TEL):0349-2169711   传真(FAX):0349-2169711
E-MAIL:szzfbjb@126.com   备案号:晋ICP备09012678号   技术支持:朔州法学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