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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法学会开展中层干部廉政谈话 敲响廉政警钟
发布时间:2021.04.20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朔州市法学会开展中层干部廉政谈话 敲响廉政警钟

       为进一步推进法学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强现任科级和法学法律工作者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420日,秘书长陈美生对现任的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旨在让中层以上干部在本职岗位、新的起点上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从严要求自己,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会上,秘书长对现任的中层以上干部及法学法律工作者如何在新的岗位做到勤政廉政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克服平庸无为的问题。中层以上干部及法学法律工作者在新的岗位上一定要带好队伍,抓好工作。一要认真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事,要亲力亲为,不要当甩手掌柜,对工作要尽心、尽力、尽责地谋划好工作,多到基层去,帮助基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推动发展。二要忠诚履职。中层以上干部及法学法律工作者都要有追求卓越、力求完善的敬业态度,在面对困难,要有迎难而上、负责到底的敬业精神,要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三要善谋事业。要把职业当事业干,要聚神聚力提升能力水平,在工作中,要有担当意识、担责意识、担难意识、担险意识,要勤于工作,奉献工作,享受工作,在工作和生活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二是克服双重人格的问题。在工作上,一定要克服对上对下不一致的现象,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欺上压下的问题;在交往上,要克服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两面人”的做派。在思想上,要摒弃嘴上喊痛恨腐败,内心却不以贪腐为耻,一旦掌权用权,从不放过任何腐败机会的贪念想法。    

         三是克服定力不足的问题。当今的时代,是充满诱惑的时代,法学法律工作者面临着诱惑和风险,只要稍不留神,就有可能乱了阵脚,陷入泥潭,以致步步跌入深渊。所以,法学法律工作者一定要管住自己的“心”;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腿”;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人”。  

  四是克服公权私用的问题。要一心为公,夙夜为公,坦荡做官,谨慎用权。首先,权力观要“正”。要时刻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无论什么时候,党性原则不能丧失,决不能把权力当做寻租的工具,用公权来满足一己私欲。其次,公私界要“明”。面对复杂的环境和诱惑,必须把自己置身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对权力保持一种敬畏之心,必须时刻明白哪些事能干,哪些权能用,都必须公私分明,审慎权衡,这样才能在用权时不偏私,为官才能有所为。第三,纪律性要“明”。要求法学法律工作者一定要带头学法知法,敬法用法,带头执行纪律规定,决不能逾越为官做人的底线,始终保持足够的定力、健康的活力、向上的动力。    

         五是克服心存侥幸的问题。法学法律工作者都是法学会工作的中坚力量,大多是受党教育多年的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该明白“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所以,都应该算好几笔账:一是政治账。大家都是通过个人刻苦努力付出、组织的悉心培养,才走上现任干部岗位,如为了一点点蝇头小利就违纪违法,必然会毁掉自己的政治生命,而且会带着“污点”悔憾终生。二是经济账。目前,法学法律工作者都有稳定的收入,足以衣食无忧。如若违法违纪,一切稳定的收入都将随之“归零”。三是家庭账。法学法律工作者走到今天的职位,都离不开家属在背后含辛茹苦的奉献和支持,如不珍惜,违法违纪受到组织处理,一个家庭就会因此而坍塌,子女也会受到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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